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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乌兰察布一例抚养纠纷,执结完毕!
  发布时间:2024-04-18 09:38:20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当父母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权纠纷常随之而来。近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秉承“柔性执行”理念,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下,妥善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卢某某顺利获得了抚养权,体现了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温度。

 

 

案情简介

 

卢某某与申某于2019520日登记结婚,婚后2020725日生育一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合,矛盾纠纷不断,于2022215日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申某某由母亲卢某某抚养。自离婚以来,申某某一直在河南某村跟着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申某并未主动将孩子交给卢某某抚养。卢某某和申某多次沟通未果,申某始终坚持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抚养。卢某某思女心切,无奈之下,遂向商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申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女儿申某某交给其抚养。

 

执行过程

 

“孩子不是冰冷的执行物品,简单粗暴的执行很可能让卢某某与申某的关系继续恶化,进行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商都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白晨曦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主张柔性执行,尽可能的化解双方矛盾。

 

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下,执行干警一次次与双方沟通协商,希望能够达成一个对孩子伤害最小的方案,但申某始终避而不谈如何解决问题,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软抵抗”:“孩子现在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很好,他们也感情很深了,孩子都不认识妈妈了,希望法官帮忙与卢某某沟通……”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只得不断调整方案,进一步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向申某释明法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讲明情理,使其认识到母爱缺失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经过多次沟通,执行干警敏锐的察觉到被执行人有和解的意向。

 

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于2024410日,驱车出发远赴河南省睢县。在到达目的地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申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和执行干警见面。在当地法院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得知申某在当地也有执行案件,并经法院多次传唤,申某都拒绝配合执行,案件目前处于终本状态。为尽快执结此案,几经辗转,执行干警又奔赴被执行人申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这才得知申请人卢某某因私自翻墙进入孩子奶奶家抢孩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5天。在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到睢县拘留所提审了卢某某,通过耐心给申请人做思想工作,申请人也同意执行和解。

 

看着年幼的孩子,申某及其家人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慢慢意识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为了孩子,申某及其家人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强忍着心中的不舍和眼里的泪水,申某在河南省睢县河堤乡派出所将女儿交给了卢某某,母女终于拥抱在一起。看着怀里的女儿,申请人卢某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该起抚养权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典型意义

 

抚养权纠纷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若一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会激化矛盾,需要在情与法的交织中,多一些权衡,多一些考量,柔性执行,善意执行,方能彰显执行力度,释放司法温度,达到以“执”促“行”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