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诉讼服务热线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中院公众微信 中院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乌兰察布市中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2-07 10:18:20 打印 字号: | |

26日下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鲁国文同志主持,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两会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法院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做表率、下功夫,持续深化法院各项改革工作,学习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用更实举措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察布、法治乌兰察布贡献法院力量。

二要切实抓好自治区两会精神落地见效。我们要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围绕落实自治区“六个工程”,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院各项工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认真开展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建设模范机关。要践行能动司法,将“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一院一特色、一庭一品牌、一人一能力”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全面提高审执质效、提升司法效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乌兰察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