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建好法院系统法治副校长队伍,创建法治副校长品牌,市中院党组选派若干优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做出努力。
乌兰察布市直属幼儿园是一所教办的一类甲级全日制市级示范园,自设立以来,其“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与我院“守护未来、关爱未成年人”的职责不谋而合。
法治副校长王华
乌兰察布市直属蒙古族小学,是一所已有61年历史的以蒙汉兼容“双语”教学的民族小学,多年来一直注重寓教于乐、融学于趣、化教于心的教育理念,并致力于将小学生法治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
法治副校长白璐
干警们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的同时,亦要应对可能面临的事故风险并作出及时、妥当的处置。
中小学正处于青春成长过程中的叛逆时期,法官从学生认知水平和思维辨别能力角度出发,以远离毒品、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电信诈骗、校园欺凌等方面内容进行法治宣讲,用发生在校园学生身边的各类新闻案例为素材,以案释法,引导教育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乌兰察布市中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