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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法院七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20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发布时间:2021-02-08 14:58:0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乌兰察布市法院张志刚、邵晓媛、赵雁、布和、夏茂林、汪冰、郝晓燕七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志刚同志先进事迹


张志刚,法学学士,2002进入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参加工作,2012年,他成为了一名法官。当他披上神圣的法袍、手握承重的法槌,从此便坚定了目标,不敢有片刻的松懈,始终以“忠诚、公正、廉洁”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在审判工作中,张志刚立足本职,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他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54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结案率88.38%,发改率3.5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服判息诉率93.74%,调解率70.18%,全院办理案件数量排名第一。

2018年张志刚被调整到繁重的立案审判团队工作,他毫无怨言,两年间高质高效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55件。在办理案件时,他不片面求快,注重调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一站式解决纠纷。两年内调解撤诉案件210件,调撤率70.38%。2018年他成功调解了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2018年李某等20余名购房户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了不等的购房款,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完成施工建设,看到交房遥遥无期,李某等人遂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该批案件法律关系清楚,依照快审快结的要求,马上可以判决,但是由于该房地产公司资金断裂,即使判决,到执行阶段购房者也未必能顺利拿到购房款,于是张志刚坚决顶住结案压力,放慢脚步,动员房地产公司寻找投资公司,在各方的努力下,房地产公司、购房户、某投资公司最终达成如下协议,投资公司代房地产公司向20多个家庭退回了购房款。领到购房款后,一位阿姨紧紧握住他的手说:“谢谢法官,谢谢你们能够帮我们拿回血汗钱,一开始我们也不抱有什么希望的,现在能拿到钱,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张志刚将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奉献给了挚爱的审判事业,收获的是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赞扬,今后他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谨记在国徽与宪法下的宣誓,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邵晓媛先进事迹

 

邵晓媛,女,中共党员,1984年7月生,2005年9月—2009年7月在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10月—2010年12月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做记者。2011年考入兴和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二庭、立案庭、执行局、审管办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现任兴和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院综合部门支部书记。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邵晓媛多次获得本单位“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2020年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20年9月28日其主讲的“法官解案”系列节目—《一场大火两家愁》在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正式播出。2020年疫情期间,多次捐款捐物,并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

2011年,邵晓媛同志怀着对法官职业的崇敬,进入法院工作,始终以“忠于法律、维护公平、爱岗敬业、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做到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光荣使命,展示了优秀法官应有的能力和素养,更是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着人民法官的神圣称号。从工作至今,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她共完成案件2800多件,无一件超审限,也无一件涉诉上访。

作为院综合部门支部书记,邵晓媛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长期坚持学习,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2019年,通过竞争上岗,邵晓媛同志走上了审管办主任的岗位。带着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期望,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她深知“上有样子、下才有影子”的道理,时时处处严于律己,为审管办同志作表率。工作中,她身先士卒,勤政务实,实干在前,吃苦在前,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审管办完成评查裁判文书1270份;评查案卷750卷,裁判文书上网共计2773件,公开信息2436项,受理鉴定案件652件,办结鉴定案件631件。

邵晓媛同志不仅负责审管办的工作,同时也是一名从书记员成长起来的员额法官。她从接触的第一个案件开始,就认为公正办案、廉洁司法是根本,她把守住心理底线、法制底线和工作底线作为评判自己的标准。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办案程序合法,做到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法徽,不让它受到一点污损”。

邵晓媛同志恪守一个法官的天职,做到一身正气,司法为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取得了优秀的工作成绩。她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坚持以公平正义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她用自己的真心服务群众,用真情化解矛盾,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凉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雁军同志先进事迹


赵雁军同志,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自1999年12月,赵雁军在凉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书记员、网络管理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他一直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自觉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截止目前共计办理执行案件791件,办结执行案件740件,平均执结率为93.55%,平均审理天数89.6天。他始终把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他所办的案件,既无一件违法违纪,亦无一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错案,真正做到了零投诉、零信访,他收到了许多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他的广泛赞誉和认可。他先后多次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学习标兵,2008年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2018年、2019年所在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素质

赵雁军同志深知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积极钻研学习审判执行法律业务。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执行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为自己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讲求方法,无私奉献

在执行过程中他努力做到了“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眼勤,就是善于观察,辩明真伪,留意被告的行踪、住所和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勤,就是勤于记笔录,反映案情的各个细节都记录在卷,为强制执行做充分的准备。口勤,就是耐心地宣传法律规定。他每次外出办理案件都随身带着法律小册子,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多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寓教于审。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出依据,说明利害关系,促使被告自动和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往往矛盾大,容易激化,他就引导当事人克服不良诉讼心理,化解矛盾,做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满意。腿勤,就是经常走出去。案件审判和执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的,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

2018年2月,我院受理涉及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3件,涉案标的额高达35万余元,通过网上查控、向多方了解情况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不能足额支付相关案件案款且下落不明。6月18日晚8时许,申请执行人姚某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赵雁军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案情,并调动执行干警及车辆,迅速出击,果断行动,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法院,并对其采取拘留15天措施。作为一名执行干警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是工作常态。

三、清正廉洁、不失本色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要业务好,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是能顶住金钱的诱惑,权势的压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赵雁军同志严于律己,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曾有他的一位同学来为被执行人说情,要求其对被执行人给予适当照顾,并偷偷塞给1000元钱,说是一点心意,对此他当即明确告诉这位同学说:“依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你为被执行人说情,不如做他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赵雁军同志的说教下,他的同学也理解了,最终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像这样大大小小拒请拒礼拒情不知有多少次了。

赵雁军同志坚持以新时期党员和干部标准严格要求、时刻警示自己,工作上严谨求实,业务上高标准严要求,生活朴素、清正廉洁,坚守原则底线;好学苦练,注重提升;在全院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察右后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布和同志先进事迹


在美丽的察哈尔火山下,有一片美丽富饶的天堂草原,在这片沃土上,有一位充满活力、追求公平正义、质朴厚道、亲民爱民、吃苦耐劳的蒙古汉子,他就是在人民法院历练了23个春秋的优秀人民法官布和。

布和同志出生于1974年,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调到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局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布和同志始终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以诚挚的大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把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先后两次被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察右后旗人民法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布和同志任庭长以来,庭室于2012年度被评为院内“综合考核业绩突出”奖,2015年度被评为全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2016年度被评为院内“先进集体”,2018年布和同志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区蒙汉双语法官测试。

近年来,布和同志年均办案160余件,所办案件大多是比较复杂难办的“骨头案”,但是布和同志从未喊过苦、喊过累,总在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情。一个人若被少数人说好,是件挺容易的事,但是,若被大家都说好则是相当难的事。然而,布和同志却赢得了领导、同事、当事人的一致赞誉。他承办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接待的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数千人,也没有一名当事人告他的状。面对繁杂的民事案件,调解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是满含怨气甚至仇恨进入法院,人民法官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聆听当事人的矛盾,从中找出破解的玄机,或者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或者采用感化法、疏导法等总能将矛盾化解于无形。正是基于这种理念,再加之年轻法官自身特有的耐性和细致,再棘手、再疑难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中,都会迎刃而解,再挑剔的当事人,事后都会对他竖起大拇指。习近平总书记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真的说到了布和同志的心坎里。事实上,在从事审判工作中,他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作为察右后旗人民法院仅有的两名蒙汉双语法官,布和同志对待蒙古族当事人会更有亲和力,通过蒙语交流与当事人拉近了距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信任,案件的调解工作做的非常突出。

布和同志是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岗位成长起来的,又在执行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了很多棘手的执行案件,在工作中身体力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用真情实感和实际行动做出了很好的领导表率。他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不厌其烦的主动承担了很多基础性工作;还在业余时间专心研究审判方法,对工作的要求非常高,态度严谨,工作积极热情,具有很高的亲和力,无论领导、同事还是和他一起参与工作的人都给予他很高的评价:“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脚踏实地,默默无闻”。

布和同志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用真诚和热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支持和信赖。二十三年来,布和同志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始终沿着自己的人生足迹,满怀热情,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人民法官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热爱。他细心洞察每一件案情的复杂性,他用耐心化解了诸多当事人之间的坚冰。他总说:“选择了法官事业,就是选择了忠诚无悔,就是选择了在这条崎岖之路上默默攀登,永不停步!”

 

 

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梨花镇法庭庭长夏茂林同志先进事迹


夏茂林,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员额法官,现任审委会专职委员、梨花法庭庭长,在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被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15年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聘为主讲人。

一、 政治坚定,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夏茂林同志,时刻把政治觉悟放在心上,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认知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审判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同时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及时对党中央的最新政策方针、指示精神、政治理论开展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紧跟党中央前行脚步。通过多种措施,提高意识形态,,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

二、定纷止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从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夏茂林共受理案件总数155件,截止11月,审结131件。他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解决问题,相辅相成,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积极乐观的思想,用心投入工作当中,在负责的团队案件审理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效率增速建立科学合理分案机制,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在全面考量承办法官能力、经验、擅长方面等因素基础上分案,做到人案相适,高效办理;建立审判通告制度,由助理每日对案件系统情况进行告知,提醒承办人员及时处理;强化协同配合,庭内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尤其是在送达方面,收案登记时进行排查,统一送达。2.质量提升建立内部法官讨论会议常态机制,对个别案件出现法律适用有疑问、新类型案件或者法律关系复杂等情形,庭内组织所有法官和助理集中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实现共同提高;完善类案分析机制,对本团队受理的类型案件进行要素分析,通过个案发现共性问题和趋势性特点,统一办案标准,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加大调解力度,严控上诉案件,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所负责团队的案件上诉率为2%。3.重点案件。2018年,本院受理了近年来第一件破产案件: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该案由夏茂林团队主审,涉及债权金额50多亿元,职工500多人,债权人206家,在毫无审理经验的情况下,边学习边实践,遇到问题及时求教,最终在2019年作出了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内蒙古中西矿业也涅槃重生,从涉及债权金额和职工人数等方面来说,在整个自治区都是少有,该案的成功审理,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好评,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了法院应尽的贡献。2019年,再次受理了内蒙古君达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件主审仍是夏茂林团队,目前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三、廉洁自律,紧绷廉政防线

在工作中,能够始终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司法为起点,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工作,勤政、廉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信做事先做人的道理,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自警、自励、自省,牢记自己的“初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审判权,谨慎对待与律师等人的关系,确保能够做到清者自行,踏实、坦然地审理案件、对待生活。

四、荧屏说法,弘扬法治精神

2015年,经过选稿、报送、试镜、审核等多道程序,该同志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法官解案栏目选拔为主讲人,并播出首次节目《一冲动轧断一条腿》,通过自身办理的案件,以百姓能够听得懂、听下去的讲故事形式,把法律适用和法官判案程序讲出来,让百姓了解法律规定,了解法官的思维和判案过程,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故事,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提升法官的公信力。截止到2020年11月,已陆续播出4期节目,尚有1期节目仍在稿件整改中。

 

 

察右中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汪冰先进事迹


汪冰,女,1986年9月20日生,满族,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7月-2009年4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做西部志愿者,2009年4月至今工作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察右中旗第八届、第九届政协委员。

参加工作以来,汪冰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汪冰的努力得到了肯定,在2010年、2012年获得了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2012年被选为旗政协委员;2013年、2014年所在的庭室获得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6年、2017年、2019年所带领的团队获得了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被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评为2015-2016年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2019年被评为旗三八红旗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她依然认真学习、踏实工作。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升工作能力

   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专业性要求极强,甚至需要精通多个领域的知识,所以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审判工作能力。汪冰积极参加院内及上级法院组织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做好笔记,以便用学习指导实践;其次,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手边经常摆放着法律法规新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理解,以便在判案中正确适用法律。第三,加强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一名审判人员的主要职能是公平公正,定纷止争,这除了需要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各种专业知识水平外,也需要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准确找出双方矛盾的成因,通过耐心细致的心理沟通使得双方能够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当调解确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则要做到当判则判。

  二、立足本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1年中汪冰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审判员、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庭长,离不开领导的栽培、同事的帮助和个人的努力。作为一名审判一线人员,汪冰每年办理民事案件百余件,经办的案件无一起引发上访,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6年以来汪冰在立案庭工作,恰逢司法改革登记立案制的推行,她积极解读这一改革政策及法律规定,对每一位立案的当事人耐心接待,律师们都说到过的法院你们这的立案庭态度最好!2019年察右中旗法院的多元化矛盾调处中心成立,她将案件繁简分流,简单的、标的额小的案件在多元化调处中心处理,虽然立案庭的工作量大了,但是这样既节省了诉讼资源也为当事人减少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实行跨域立案以来,她努力学习软件操作流程,积极完成演练,做到对跨域立案案件及时处理,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审判工作之余汪冰认真完成调研任务,书写的调研论文和办案札记多次在盟市级和旗县级的刊物上刊登发表,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

2012年汪冰被选为旗第八届政协委员,在履职的过程中她尽职尽责,按时参加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她总共提交政协提案六件,均得到回复,其中修缮菜市场地面及卫生管理等提案得到了落实,真正做到了传达民意履行职责。法院的工作比较繁忙,但丝毫没有动摇她对政协工作的热情和赤诚,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

法官的职业神圣而美好,汪冰将不断努力,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懈奋斗。



商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郝晓燕同志先进事迹


郝晓燕,女,1985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研究生,现任商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要承办行政、民事一审和发回重审、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办案多年来无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该同志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业绩突出,多年来,不断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清风干部”等荣誉称号,目前还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资深主讲人,同时担任商都县春明小学法制副校长。多年来,在《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审判》等各级媒体、报刊、官方公众号等发表论文、稿件百余篇。

该同志从2010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始终以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优秀法官为目标,怀着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崇敬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强烈责任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刻苦钻研法律业务,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不断提高审判技能和办案质效。任劳任怨、恪尽职守、顾全大局、秉公司法、甘于奉献、不计得失、一心为民,把自己无悔的青春奉献给了人民审判事业。因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院内、全县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通讯员、写作能手等。

几年来,郝晓燕审理的案件数量一直名列前茅,因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她除了审理行政案件外,还担负审监庭的工作,审理发回重审案件和其它一审民商事案件,并且审理了多件院领导交办的疑难复杂案件。每年审理案件百余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涉法信访案件,上诉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各项审判指标位列全院审判员前茅。

一、迎难而上,刻苦钻研,精心做好审判工作

在案件审理中,坚决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临案而惧,慎终如始”,每次开庭前总要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开庭审理中,她始终坚持当事人主义,无论是庭审调查阶段,还是辩论当中,她都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给当事人以充分的陈述意见空间,对文化层次低、诉讼能力相对差的一方在征得对方当事人意见后给予适当的释明,以使其能够充分说明自己的主张,做到不偏不倚,居中裁判。对待情绪激动、态度粗暴的当事人,她总是笑脸相迎,温文婉转,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以诚相待,努力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为最终顺利调解或判决奠定基础,切实为当事人化解矛盾,排忧解难。

   作为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办案骨干,几年以来她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而且无一起差错,如去年四名转业军人诉商都县公安局不服行政拘留强制措施案和全县供销系统退休职工诉人社局不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给入保险案件,这两起案件涉案人数多,涉及政府部门多,当事人信访闹访缠访现象在起诉前屡屡发生。面对这些似乎无从下手的案件,她在庭审前反复翻阅案卷材料,找出当事各方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庭前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受案后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多方调查核实,力求还原案件客观事实,在澄清事实、辩法析理的基础上多渠道进行调解,经过释法明理,以当事人撤诉和不予受理顺利结案。

她特别注重裁判的说理性,翻阅她的每一份判决书都会发现,本院认为部分的篇幅都大于查明事实部分,仔细阅读后你更会感觉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说理充分,分析透彻,难怪当事人会胜败皆服,几年来全院受理的多起老大难案件在她的努力之下都尘埃落定。这得益于她对审判业务的潜心钻研,她除了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还苦心研读业务书籍、浏览微信业务公众号,还勤于与同事们交流,学习老法官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不断提高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技能。

二、秉公司法,严格自律,守好廉洁自律底线

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要有法官应当具备的良知,必须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利益所动,不为人情世故所左,不为权势所屈,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她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或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在当事人心中树立起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一心为民,甘于奉献,不忘司法为民宗旨

在辛苦而清贫的工作岗位上,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甘于奉献,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的宗旨。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是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站在公平公正的支点上,坚决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宣传法律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职责,她的文学写作功底深厚,在稍有闲暇之余就大量撰写案例分析、论文、调查研究,在《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审判》等各级媒体报刊发表稿件百余篇,撰写的审判论文多次荣获论坛征文优秀奖。2018年,她参加了中央十二台“法官解案”主讲人选拔赛,通过层层选拔,被央视选为主讲人,她主讲的《丈夫的初恋来了》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作用。该同志自从2019年担任商都县春明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来,多次深入学校为师生讲解关于性侵和校园欺凌的内容,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普法宣传。身为综合庭的庭长,环保宣传的职责一直谨记于心,每年的环境宣传日,该同志都会积极投身环保宣传工作,努力做好法制宣传。疫情防控期间,该同志踊跃冲在防控一线,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为普法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是她一直追求的梦想。多年来的司法之路,将纯朴、善良、诚实的她锤炼得更加刚正、干练、果敢,使她更加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她的格言是“一切要从零开始”,为此她从未停止过前进的脚步,她锐意进取,勇攀审判业务的高峰。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定会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为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作出更大的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