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辖基层人民法院11个,分别是集宁区人民法院、丰镇市人民法院、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卓资县人民法院、凉城县人民法院、兴和县人民法院、商都县人民法院、化德县人民法院。11个基层法院均已按照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各机构在改革后工作平稳有序。
全市法院现共有干警1125人,政法编人员772人,事业编人员91人,聘用制书记员266人;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共有288名法官进入员额。其中,市中院有政法编人员138人,事业编人员22人,聘用制书记员43人;员额法官45名。两级法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共有796人,占在编人数的89.5%。